法律咨询热线:18980058693
首页
律师简介
房产法规
事故索赔
合同订立
业主维权
合同知识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首页 > 律师文集 >

合同知识

房产法规事故索赔合同订立业主维权合同知识租房知识合同保全事故鉴定合同法规事故诉讼物业管理刑事法规刑事动态
搜索律师文集
关键字
法律援助
电话:18980058693
联系人:王定刚
四川 成都

只有毕业生就业协议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能行吗?

添加时间:2013年2月15日   来源: 成都资深律师     http://www.zslscd.com/

就业三方协议是根据教育部的《高等学校毕业生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签订的,其目的是为了把我国大学生就业纳入规范化管理轨道,一经订立三方都必须严格遵守。毕业生就业协议虽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劳动合同,但是,毕业生就业协议却具有劳动合同性质。因此,如果毕业生就业时只有就业协议,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则就业协议就视为劳动合同对待。




首页 | 律师简介 | 专长领域 | 律师文集 | 相册影集 | 人才招聘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成都资深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8980058693  技术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