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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

添加时间:2016年10月20日   来源: 成都资深律师     http://www.zslscd.com/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合同效力的起始和终止的时间。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关系即告终止。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可以是较短时间的,如半年、1年、2年,也可以是较长时间的,如5年、10年,甚至更长时间。不管时间长短,劳动合同的起始和终止日期都是明确的。
    具体期限由当事人双方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确定。有的用人单位为了保持用工灵活性,愿意与劳动者签订短期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有的劳动者为了能有一份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更愿意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论双方的意愿如何,究竟签订哪一种类型的劳动合同,需要由双方协商一致后,做出一个共同的选择。
    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适用范围广,应变能力强,既能保持劳动关系的相对稳定,又能促进劳动力的合理流动,使资源配置合理化、效益化,是实践中最常见、最普遍的一种劳动合同形式。对于那些常年性工作,要求保持连续性、稳定性的工作,技术性强的工作,适宜签订较为长期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于一般性、季节性、临时性、用工灵活、职业危害较大的工作岗位,适宜签订较为短期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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