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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
我国有关于存货人对仓储物检查权的规定吗
添加时间:
2017年6月21日
来源:
成都资深律师
http://www.zslscd.com/
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保管人在仓储物的占有期间,仓储物的所有权仍然属于存货人。
存货人为了防止货物在储存期间变质或有其他损坏,有权随时检查仓储物或者提取样品,但检查仓储物或提取样品的行为,不得妨碍保管人的正常工作。
如果保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存货人检查仓储物并提取样品,仓储物发生变质或有其他损害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如有其他法律问题请点击咨询
合同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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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nyu/lawyer/p1ll11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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