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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正商议引渡外逃官员 哪些人不能被引渡?

添加时间:2017年12月11日   来源: 成都资深律师     http://www.zslscd.com/

中美正商议引渡外逃官员

(观察者网报道)据《中国日报》英文版10月26日报道,虽然中美没有签署双边引渡协议,但是两国已经在一些要案上通过司法和外交渠道“取得进展”,计划签署一项“分享被没收资产”的协议。

报道称,这位不愿意透露自己姓名的中央纪委高官表示,5人中包括前浙江建设厅副厅长、温州市副市长杨秀珠和前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行长许超凡。

据中国官方公布的信息,杨秀珠涉嫌贪污2.5亿元人民币和非法移民。据央广网报道,7月20号,在美国休斯敦移民监狱的“红色通缉令”头号嫌疑犯杨秀珠,自动放弃自己在美国的“庇护”申请,希望能够回到中国。据悉,杨秀珠此前曾逃往新加坡、荷兰等多个国家,后在美国因违反移民法被羁押。杨秀珠此前曾表示坚决不愿回国。

许超凡则涉嫌盗窃4.83亿美元。在《中国日报》称,许超凡已确认,愿意回国认罪。

不过,该报道中并未提到令完成(令计划之弟)。据《在线导报》消息,此前,中国方面曾称,在针对令完成的问题与美国进行对话。

哪些人不能被引渡

引渡是指一国把在该国境内而被他国指控为犯罪或已被他国判刑的人,根据有关国家的请求移交给请求国审判或处罚。引渡制度是一项国际司法协助的重要制度,也是国家有效行使管辖权和制裁犯罪的重要保障。在国际法上,国家没有必须引渡的义务,引渡的法律依据应为含引渡条款的国际条约、国际公约以及相关国内立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引渡法》的颁布施行,为中国国内有关机关处理中外之间的引渡问题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

一、应当拒绝引渡请求的情形

外国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提出的引渡请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拒绝引渡: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被请求引渡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

2、在收到引渡请求时,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司法机关对于引渡请求所指的犯罪已经作出生效判决,或者已经终止刑事诉讼程序的;

3、因政治犯罪而请求引渡的,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已经给予被请求引渡人受庇护权利的;

4、被请求引渡人可能因其种族、宗教、国籍、性别、政治见解或者身份等方面的原因而被提起刑事诉讼或者执行刑罚,或者被请求引渡人在司法程序中可能由于上述原因受到不公正待遇的;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或者请求国法律,引渡请求所指的犯罪纯属军事犯罪的;

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或者请求国法律,在收到引渡请求时,由于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或者被请求引渡人已被赦免等原因,不应当追究被请求引渡人的刑事责任的;

7、被请求引渡人在请求国曾经遭受或者可能遭受酷刑或者其他残忍、不人道或者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者处罚的;

8、请求国根据缺席判决提出引渡请求的。但请求国承诺在引渡后对被请求引渡人给予在其出庭的情况下进行重新审判机会的除外。

二、可以拒绝引渡请求的情形

外国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提出的引渡请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拒绝引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对于引渡请求所指的犯罪具有刑事管辖权,并且对被请求引渡人正在进行刑事诉讼或者准备提起刑事诉讼的;

2、由于被请求引渡人的年龄、健康等原因,根据人道主义原则不宜引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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