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内蒙古扎赉特旗检察院强行与前妻发生性关系也构成强奸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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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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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资深律师 http://www.zslscd.com/
近日,内蒙古扎旗检察院审查起诉一起离婚后又强行与前妻发生性关系并对其实施抢劫的案件,令人发指!
被告人陈某,今年37岁,捕前系兴安盟扎赉特旗巴彦乌兰苏木农民。2012年12月14日上午,尾随前妻杨某以谈事为由进入前妻家中,用刀威胁,用宽胶带封住嘴并绑住双手,强行与前妻发生性关系;既遂后,将前妻的一部手机和一串家门钥匙抢走,后案发。
被告人辩称:“自己的前妻就是自己的老婆,曾经共同生活过,发生性关系属于正常,不构成犯罪。”但是,已经办理了离婚手续,婚姻关系已经终结。在违背其意志的情况下强行发生性关系已构成强奸罪。日前,被告人陈某定强奸、抢劫两罪,已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