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蔗被砍引发打斗 诉前调解邻里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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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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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资深律师 http://www.zslscd.com/
4月8日,广西大新县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通过诉前调解,被告黄某当场将400元赔偿款交到法官手上,成功化解了一起邻里纠纷。
2012年10月27日上午九时许,黄某查看自家甘蔗地时发现一些甘蔗被砍倒在地。想到同村村民周某的承包地与自己的蔗地相连,且周某与自己曾有边界纠纷,他认定砍蔗系周某所为。此时,周某正好路过甘蔗地,黄某当即上前质问。周某说没砍黄某的甘蔗,两人因此发生争吵并发生肢体接触。冲突中,黄某要抢周某的锄头,周某则抓紧不放,双方推拉起来,结果周某跌倒受伤。周某受伤后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到医院治疗,开支医疗费400多元。当地公安机关经调查给予被告黄某罚款200元。因双方就赔偿问题协商未果,原告周某起诉至大新县法院,请求判决被告赔偿其经济损失共计400余元。
大新县法院立案庭法官收到起诉材料后,考虑到本案的双方当事人是邻居,如果草率判决容易激化矛盾,因此调解结案是最佳选择。主办法官遂电话传唤被告来庭释法,引导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通过引导,黄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当场履行了所有赔偿义务并自愿承担诉讼费用,双方达成调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