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热线:18980058693
首页
律师简介
房产法规
事故索赔
合同订立
业主维权
合同知识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首页 > 律师文集 >

刑事动态

房产法规事故索赔合同订立业主维权合同知识租房知识合同保全事故鉴定合同法规事故诉讼物业管理刑事法规刑事动态
搜索律师文集
关键字
法律援助
电话:18980058693
联系人:王定刚
四川 成都

未婚先孕的硬凑“婚姻”惨淡收场

添加时间:2014年3月6日   来源: 成都资深律师     http://www.zslscd.com/
灵山县伯劳镇的女青年阿静未婚先孕却遭男友抛弃,为了给孩子找个父亲便与相亲认识仅几天的张梁按照农村的习俗摆酒“成婚”。然而强扭的瓜不甜,硬凑在一起的阿静和张梁矛盾不断势同水火,根本无法一起生活下去。日前,经阿静诉求,灵山法院依法解除了其与张梁的同居关系。

  2008年底,年仅16岁的阿静与男友偷吃了禁果并致怀孕,男友却不负责任地提出了分手。阿静苦等了几个月也没等到负心人回心转意,越来越大的肚子却再也瞒不住了,周围人的非议也越来越多。由于顶不住压力,阿静同意家人的相亲要求,并因此与年长其19岁的张梁相识。阿静是急着给腹中孩子找个现成的父亲,而张梁则是年纪大了迫切想要成家,于是急于结婚的两人一拍即合,见面后即确定了关系。因为阿静未达到结婚年龄,两人没有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是摆了喜酒,之后阿静便“过门”与张梁共同生活。由于没有感情基础,为结婚而“结婚”的阿静与张梁相看两相厌,“蜜月”期还没过就争吵不断,双方由陌生人直接晋级仇人。两人互掐了两年多后,阿静终于忍受不住,诉至灵山法院,要求解除其与张梁的同居关系。

  法院审理认为,阿静与张梁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且阿静在同居时未满二十周岁,未达到法定婚龄,其与张梁之间属于非法同居关系,依法应当予以解除。




首页 | 律师简介 | 专长领域 | 律师文集 | 相册影集 | 人才招聘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成都资深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8980058693  技术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