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大自己十几岁的女人结婚后,为了得到“满足和刺激”,一名24岁男子多次将年仅15岁的继女强奸。女孩一忍再忍,直到已经怀孕七个月的时候,才不得不说出实情。日前,东丽区人民法院审理后,以强奸罪判处男子有期徒刑十三年。东丽区人民法院受理这一案件后,通知玲玲可以提出附带民事赔偿,但是玲玲明确表示,不要求民事赔偿,只请求法院对林海从重处罚。在开庭过程中,林海对所犯事实供认不讳,根据玲玲的陈述及相关证人证言、DNA鉴定结论证书等,最终,法院认为林海违背妇女意志,以胁迫手段多次强行与玲玲发生关系,并致使玲玲怀孕,已经构成强奸罪,且情节恶劣,应予以处罚。所以一审判处他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
2009-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