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热线:18980058693
首页
律师简介
房产法规
事故索赔
合同订立
业主维权
合同知识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首页
>
律师文集
>
事故索赔
房产法规
事故索赔
合同订立
业主维权
合同知识
租房知识
合同保全
事故鉴定
合同法规
事故诉讼
物业管理
刑事法规
刑事动态
搜索律师文集
关键字
法律援助
电话:
18980058693
联系人:
王定刚
四川
成都
交通肇事撞死妻 投保人向保险公司索赔5万
添加时间:
2014年6月2日
来源:
成都资深律师
http://www.zslscd.com/
开车下班回家,慌乱中撞上行人,这名行人竟然是自己的妻子,后因抢救无效死亡。在交警组织下达成调解,肇事者赔偿5万元。肇事者因购买了第三者责任险,因此向保险公司索赔5万元。昨日,此案在四川省金堂县人民法院三星法庭一审开庭。
“妻子已经死亡,怎么可能会双方达成赔偿协议?”保险公司代理律师张律师认为,5万元的调解协议自始至终无效;张强和受害人是夫妻,财产本来就混同,根本不存在谁赔偿谁的说法;既然被保险人赔偿财产的事都不能成立,那保险公司也就不应该承担责任;保险合同上明确说明了免责条款:“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人身伤亡不属于赔偿范围。”
原告代理律师则提出,张强是死者丈夫,有代其妻子进行调解的权限,而且此次调解是在金堂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组织进行的,法定机关作出的调解具有法律效力,其调解内容也是有法律明文规定的,所以调解有效,保险公司应赔偿;保险合同上的那条免责条款属于格式合同条款,不具有人性化,不具有公正性。该案择日宣判。
车祸回放:车祸发生在去年1月27日晚上8时。四川省金堂县的张强(化名)开着摩托车下班回家。时至隆冬夜晚,能见度相当低。行至金堂某路段时,前方小路突然窜出一骑车行人,张强急忙刹车,但为时已晚,行人连车带人被撞倒。张强查看发现被撞人竟是妻子杨丽(化名),杨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1.出事故却无法理赔 保险没有号到出事才知道
2.爱车投保九个问题值得注意
3.车险索赔指南
4.附加险
5.满分司机违章肇事保险公司终审被判理赔
首页
|
律师简介
|
专长领域
|
律师文集
|
相册影集
|
人才招聘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成都资深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8980058693 技术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