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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可以解除吗?

添加时间:2014年9月30日   来源: 成都资深律师     http://www.zslscd.com/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的解除可分为保险公司的解除和投保人的解除。保险公司不得解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但是,投保人对重要事项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除外。投保人对重要事项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公司解除合同前,应当书面通知投保人,投保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5日内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投保人在上述期限内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公司不得解除合同。保险公司解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的,应当收回保险单和保险标志,并书面通知机动车管理部门。
投保人不得解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被保险机动车被依法注销登记的;(二)被保险机动车办理停驶的;(三)被保险机动车经公安机关证实丢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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