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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 成都

多收物业管理费要双倍返还

添加时间:2016年4月5日   来源: 成都资深律师     http://www.zslscd.com/
  「内容」 由建设部制定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和《业主临时公约(示范文本)》规定。物业管理企业在向业主提供服务时,必须详细标明物业管理企业名称、服务内容、服务标准、计费方式、收费依据、价格举报电话12358等。“示范文本”中首次提出,物管公司如果多收取物管费用,开发商和物业使用人有权要求物业管理企业双倍返还;物业管理企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费用标准的,开发商和物业使用人就超额部分有权拒绝交纳。
  “示范文本”特别对业主装饰装修房屋的时间作了具体说明,业主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事先告知物业管理企业,并与其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在明确装饰装修施工时间划定后,其他时间不得施工。因装饰装修房屋侵害相邻业主合法权益的,业主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解读」 新规定更让业主有了主人的感觉,无论是开发商或是物业公司占用小区公共场地必须业主点头。最让业主们受惠的是,明码标价将增大物业公司巧立名目乱收费的难度,有效遏制乱收费蔓延的趋势,对不正规的物管公司能起到一定的制约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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