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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提前把好租房关 "三大陷阱"一定要注意

添加时间:2015年1月26日   来源: 成都资深律师     http://www.zslscd.com/
陷阱一:不法分子冒充房东,骗取钱财后消失,求租者“钱房两空”租房中很多骗局都是由于不法分子冒充房东来实现的,因此租房者一定要查看房东的房产证、身份证原件;如果他是帮别人出租房

陷阱一:不法分子冒充房东,骗取钱财后消失,求租者“钱房两空”
租房中很多骗局都是由于不法分子冒充房东来实现的,因此租房者一定要查看房东的房产证、身份证原件;如果他是帮别人出租房屋,那么一定要有出租委托书、委托人的房产证、身份证原件;如果房产证没有办下来,一定要房东出具购房合同。同时,在看房时要细心察言观色,向房东提出只有真房东才能回答的问题来判断房东的真伪,如果知道是中介公司代理的房屋,要查看一下该中介公司是否具有房屋租赁代理资格,最后,最稳妥可靠的办法就是委托正规大型品牌中介公司租房。
陷阱二:虚假广告骗取看房费、中介费
有些不法分子在网络上、小广告上面的发布房源信息,求租者与之联系后带领看房,骗取或强制索取看房费、中介费,按照明确规定:任何经纪公司和经纪人不得向房产消费者胡乱收取看房费、信息费。正规的经纪公司是免费无偿看房,不收取任何相关费用的,所以租房者应该注意,在看房之前要提前问好是否收费,遇到事前收取看房费和信息费的情况,多为不法中介违规操作,当心上当。
陷阱三:租房前口头承诺,租房后“翻脸不认账”
这部分房东或是中介,在向求租者推销自己的房源时,往往口头承诺的非常爽快,表现热情,承诺将要给安装网线、提供家具,但是合同签好以后就态度大变,对于自己承诺的事情一拖再拖,甚至直接反悔,给求租者的生活带来很大不方便。因此求租者在签订合同之前遇到这种情况,不要被表明的热情迷惑,一定要提高警惕,可以先要求对方在签合同之前兑现承诺,或者把房东以及中介答应的条款写进租房合同,避免日后对方翻脸不认账,充分保障自己的权益。
最后,专家提醒消费者租房尽量选择大型的品牌经纪公司,一方面,大型经纪公司房源多,真实度高,信息量大,求租者租房更加省时省力,另一方面,大型品牌经纪公司有相关的制度,服务较专业,最重要的是可以规避以上三个方面的陷阱,早日租到合适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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