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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 成都

租房合同无效仍需支付居住期租金

添加时间:2016年2月25日   来源: 成都资深律师     http://www.zslscd.com/
  洪先生问:我与某中介公司签订的合同被法院确认为无效,中介要求我支付房屋占用期间的“房租费”,我要承担这笔“房租费”吗?
  北京李律师解答:中介公司的主张合法,您要承担占用房屋期间的费用(即您说的“房租费”),这是因为租赁合同虽然无效,但您实际占用了该房屋,对中介公司来说是有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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